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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将于2019年1月15日(星期二)上午10: 00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连、财政部部长助理、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朱将介绍本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并回答记者提问。
财政部部长助理徐洪才表示,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今年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幅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支持在建重大项目建设,弥补不足,充分发挥专项债券在稳定投资、促进消费方面的重要作用。这项工作进展比较好,目前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首先,增加地方政府债券的规模。2018年,经全国人大批准,当年新增普通债券8300亿元,特种债券1.35万亿元。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19年地方政府债券规模将适度增加,特别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将大幅增加,具体数额将由全国人大审议确定。
第二,加快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和使用。我不知道你有没有注意到,最近全国人大已经授权国务院在2019年提前发行1.39万亿元的地方债务,占去年新债务限额的63%左右。以上金额我们已经提前下发到各地,各地都要经过法律程序。经过地方人大的审议和批准,预计各地将于1月份开始发行新债券,这将比去年早得多。今年3月,全国人大批准2019年全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后,财政部将及时向地方政府下达批准的限额,地方政府将在预算年度均衡发债,力争在9月底前完成,以便更好地利用当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
第三,加大对稳定投资、促进消费的特种债券的支持力度。引导和督促地方政府将专项债券资金投向急需金融支持的领域,优先解决在建项目“半拖工程”、政府拖欠隐性债务建设项目等问题。抓紧在有建设条件的地方启动交通、水利、生态、环保等一批重大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东北等暂时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地方也要抓紧前期工作,尽可能把特种债券的发行和使用时间做好。
第四,加强管理,确保法律债券不存在风险。严格执行国务院文件要求,坚持将专项债券用于具有一定效益的公益项目。地方政府应当依法落实到期特种债券的偿还责任,防范和控制特种债券的整体风险。这一条在特殊债券的管理中也是需要反复说明的。
刚才,我谈到了它是否松动。我想强调的是,增加地方政府特别债券的规模并不意味着放松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在充分发挥政府调控借贷的积极作用的同时,进一步规范债务管理,严格控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前门应该大开,后门应该堵得更严。
一是严格实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强化法定预算约束,积极接受人大和社会的监督。
二是严禁地方政府违法违规或变相借钱,强化监督问责,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实现终身问责和反向问责。
三是完善专项债务限额规模的全程管理,规范专项债券的发行和使用,落实还款责任,完善专项债券风险防控机制。
第四,督促地方政府落实地方政府债务信息披露要求,稳步推进地方政府债务“阳光化”。从本质上讲,这意味着地方特种债券的规模在扩大,但管理要规范,风险要防范。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财政部:增加地方专项债规模 不意味着放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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