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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转让方依法将其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以下简称“受让方”)。转让方和受让方共同宣布并通知所有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相关方。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债权转

现上述债权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共同向受让方宣布,公告清单中所列的债务人及其担保人应向受让方履行主债权合同和担保合同中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如借款人和担保人变更名称、重组、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因各种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请要求相关债务人和清算人履行其义务或代表他们承担清算责任)。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债权转

特此宣布。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2019年1月12日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债权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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