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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6月6日电(记者王茜)司法部近日发布了《公证执业投诉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各界意见。《征求意见稿》规范了对公证执业活动投诉的处理,加强了对公证执业活动的监督,维护了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征求意见稿》规定,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认为公证员或公证员在其执业活动中已经超越了公证员的执业范围,竞争公证业务;公证机构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公证申请的;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支付回扣、介绍费、佣金、虚假宣传等不正当行为;违反公证费管理规定的;未经许可出具公证书或者故意作虚假公证的;对不真实或者违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法律法规和司法部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可以向公证处所在地的市或者市辖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投诉。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被投诉人有违法行为并受到处罚或处理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投诉处理结果告知委托办案机关和相关公证机构,并予以公开。
相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19年6月30日前登录中国政府法律信息网或中国法律服务网,对草案提出意见。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史玉妍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司法部就公证投诉处理办法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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