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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各种软暴力手段敲诈虚假高额“债务”,涉案金额超过4亿元,造成两名受害者因不堪压力而自杀...5月30日,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绍兴市检察院依法起诉的涉嫌诈骗、敲诈勒索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17个犯罪集团的案件。
《全国商报》记者注意到,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只有10篇文章将“日常借阅”作为检索的关键信息。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常规贷款有六种常见类型:基本贷款、汽车贷款、抵押贷款、校园贷款、裸贷款和网上贷款。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湛于2016年3月注册成立浙江赣恩投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先后聘请被告人曹谋东、蔡默曼、潘谋宇担任公司审计部、交通部、财务部负责人,并聘请被告人俞谋丹、浩、杨默梅、欣担任贷款财务人员,涉案金额4亿余元。2018年1月,公司还成立了收款部,由被告人何默生、吴某彪担任收款部负责人,并聘请了曹、、李谋权等。强行为收款人员讨债。至此,一个以陈某展为主犯,曹谋东、蔡默曼、何默生、吴某彪等为重要成员,电话部、审计部、财务部、征收部成员的犯罪集团逐渐形成。成员分工明确,密切配合,共同开展诈骗、敲诈勒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活动,作恶多端,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恶劣的社会影响。
经查,展等人通过网络推广、中介介绍、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等方式获得“客户资源”后,公司电话部门和审计部门以“无担保二次支付”为诱饵,吸引他人注册,并以需要验证身份真实性为由,骗取他人个人信息,为后续收集做准备。然后,利用受害人急于用钱的心理,在没有全面介绍“贷款”协议细节的情况下,受害人因“存款”和“公司规定”等原因被要求在网络平台上签署虚假的高电子“贷款”协议,然后在扣除第一笔“利息”后将贷款发放给受害人。之后,受害人的“债务”被恶意增加,在短时间内支付高额“利息”、“展期”和增加“贷款”金额,从而骗取对方交付财产。对于逾期者,征收部门将予以干预。根据受害人借钱时提供的个人信息,如手机号码、通讯录中的联系人、身份证照片等。,受害人或其亲属和朋友被迫通过电话或微信讨债,方法是侮辱、威胁、恐吓、发送淫秽、侮辱性的短信或带有受害人头像的图片。
据指控,犯罪集团诈骗被害人6万余人,总金额超过2.9亿元,强行向4.3万余人索要1.4亿元,购买公民个人犯罪信息20多万条,影响了包括服毒自杀的梁谋谋、跳楼自杀的董谋在内的众多被害人的正常家庭生活秩序。
公诉人受理此案后,经过认真审查,发现公安机关只将犯罪集团收取的8000多万元的“收入”作为涉案金额,而犯罪集团还以“滞纳金”、“延期费”、“保证金”等多种名义骗取被害人的资金,并通过收集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还原了全部事实,最终认定涉案金额超过4亿元。
借款人应正确评估自己的还款能力,选择合法的平台贷款。《商业日报》记者在绍兴市人民检察院搜索到10篇以“日常贷款”为关键信息的文章。去年4月的一份公告显示,19起涉及黑与恶的“例行贷款”刑事案件批准逮捕87名嫌疑人。
据业内人士称,“路由贷款”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民间借贷的名义,通过虚增贷款,诱使或强迫受害者签订“借款”或变相“借款”、“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金额、恶意制造违约、故意认定违约、销毁还款证据等。形成虚假债权债务,采用诉讼、仲裁或暴力、威胁等手段,常见类型包括基本型、汽车贷款、房屋贷款、校园贷款、裸贷款和网上贷款。
据了解,避免常规贷款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借款人应正确评估自己的还款能力,选择合法的平台贷款,审查对方的资格和信誉,不要盲目寻找非正式的企业贷款。其次,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后,通常会发现在日常贷款合同中存在霸王条款和欺诈行为。如果发现问题,应该及时指出并纠正。应特别注意在合同中引入利息、逾期费用和“保证金”。如果贷款人提出签订虚假的高额贷款合同,借款人应予以拒绝,并妥善保管贷款凭证。最后,对暴力收集是零容忍的。如果贷款人对借款人的及时履行设置各种障碍,迫使违约发生,则有必要保留证据并及时告知,必要时报警。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浙江感恩投资公司涉嫌“套路贷”:涉案金额4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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