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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存款保险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100亿元
为居民存款安全增加“防火墙”
根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最新信息,中国人民银行设立的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近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00亿元。分析人士指出,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成立是中国存款保险制度落地的又一个里程碑,这不仅是中国金融风险防控体系不断完善的应有之义,也意味着中国金融监管体系正在加速与世界接轨,为金融业的进一步拓展和开放发出了积极的信号。
存款保障更安全
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定位是什么?根据工商登记信息,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资金投资和其他投资;依法管理存款保险基金的相关资产;直接或委托取得、经营、管理和处置资产;依法办理存款保险相关业务;资产评估;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目前,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负责人主要是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的工作人员。
苏宁金融研究所的一位特别研究员姜涵表示,存款保险制度已经推出一段时间了。为了落实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完善的保险机制,推出存款保险政策,设立专门的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将对整个市场特别是银行市场的发展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的数据,截至2018年底,中国境内有4017家银行金融机构按照规定办理了保险手续。存款保险对存款人的全面保护水平仍然较高,50万元的保护限额可以为所有保险机构99.5%的存款人提供全面保护,有效维护了银行体系的稳定运行。
据业内人士介绍,存款保险制度是设立专项基金,当个别金融机构经营出现问题时,按照规定及时支付,以确保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影响。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进而推进利率市场化,可以逐步降低无风险利率,进而缓解长期存在的“多钱贵”、“刚性赎回”等问题,这不仅有利于巩固居民存款的“防火墙”,也有利于资本市场。
保护风险防范围栏
存款保险是防止银行挤兑、促进银行体系稳定的基本制度安排,是现代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微观角度来看,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使居民存款更加安全;从宏观角度看,独立存款保险机构的落地也有利于确保风险防范的安全。
“1993年,中国首次提出存款保险制度。根据2015年5月实施的《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的保险费由中国人民银行收取和管理,存款保险机构也设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内。虽然《条例》提出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应参与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但如果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缺乏独立性,可能会影响公正性和工作效率,难以有效承担监管金融机构的重任。事实上,从国际上看,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作为独立的机构,往往对被保险金融机构拥有一定的监督管理权。”中国人民大学崇阳金融研究所副所长董希淼告诉记者。
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中国金融市场运行平稳,中小银行整体运行稳定,资本和拨备充足,流动性充裕。截至2019年第一季度末,中小银行拨备余额为1.54万亿元,同比增长18%,净利润为1651亿元,同比增长947亿元。中小银行抵御风险和盈利能力明显增强。
标杆国际有利于对外开放
业内人士指出,截至2018年底,中国居民家庭存款总额为68万亿元。如此巨额的居民存款不仅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金融支持,也对金融业的运行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因此,设立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为68万亿元的居民存款提供更厚的“安全缓冲”,同时也有利于中国金融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特别是进一步对外开放。
「根据国际存款保险协会的定义,存款保险制度的主要目标是维持银行体系的稳定、防止系统性风险及保障存户的利益。中国是一个高储蓄率的国家。通过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构建新的金融安全网,为推进利率市场化奠定基础,为普通百姓的存款提供更多保障,是一个很好的制度安排。”董喜淼说道。
姜涵认为,中国人民银行设立存款保险基金专项管理机构,是促进商业银行健康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推进商业银行市场化、促进中国金融开放的有力举措,代表着整个中国金融体系全面可持续发展和进步。(记者王俊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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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居民存款安全再添“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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