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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帅乐居财经新闻4月9日晚,阳光城市集团有限公司发布2019年合格投资者公司债券 (二期)发行公告。
本次债券是本次债券的第四次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8亿元(含8亿元),询价范围为6.00%-7.50%。
根据中国程心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的综合评估,发行人目前债券评级为aa+,主体评级为aa+,不符合质押式回购的基本条件。
该债券上市前,2018年12月末发行人的净资产为人民币41,029,804,400元(含少数股东权益),2018年12月末发行人合并报表的资产负债率为84.42%,母公司报表的资产负债率为90.13%;
发行人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03,295,000元(2016年、 2017年和2018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平均净利润),预计不低于本期债券一年期利息的1.5倍。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阳光城拟发行8亿元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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