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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刘力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月6日报道,近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中央企业限制类人员信息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办法》)。本试行办法所称“禁止限制”,是指SASAC和中央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在一定时期内不担任中央企业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待遇。其中,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问责部门应当自禁入和限制处理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收集禁入和限制人员信息,并在履行内部审批手续后,录入中央企业禁入和限制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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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禁入限制人员信息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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