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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北京5月7日电(记者鲁愚)近日,由生态环境部组织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咨询十大典型案例评选结果揭晓。选取了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6家企业非法倾倒危险废物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贵州省西峰市大英田2家企业非法倾倒废渣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浙江省诸暨市1家企业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等10个案例。
据了解,自2018年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以来,全国共受理案件945件,涉案金额超过29亿元,形成了一批可供借鉴的经验和做法。经过地方推荐、专家评审和公众投票,考虑到案例的代表性和典型性,生态环境部最终确定了10个典型案例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谈判。这些案件分别是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6家企业非法倾倒危险废物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贵州省西峰市大英田2家企业非法倾倒废渣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浙江省诸暨市1家企业造成的环境污染赔偿。 天津市金凯区某企业非法倾倒废切削液和废矿物油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江苏省苏州高新区某企业电镀废水渗入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周琛五常坪锡矿11-16尾矿库水害事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深圳市企业电镀溶液渗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安徽池州月亮湖企业水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上海市奉贤区张等5人非法倾倒垃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重庆两江新区企业非法倾倒混凝土泥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此次发布的十个典型案例,都与解决空气、水、土壤污染等突出的环境问题有关,受到了人们的强烈反映。包括涉及多个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谈判程序、由第三方调解机构主持的谈判、赔偿谈判与环境公益诉讼的联系、简单案件的赔偿谈判以及谈判失败后提起诉讼等主要内容。
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谈判的十大典型案例大多是在本行政区域内较早进行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谈判案例,对指导各地处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引导公众和污染企业逐步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促进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形成,确保建设美好中国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
来源:人民视窗网
标题:生态环境部公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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